【国家自然基金】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相关老师: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2022年度项目东华大学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22年2月23日零时开始,3月3日23时截止(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办公)。逾期不予受理,系统将关闭。

时间

工作安排

2022年1月15日-2022年3月3日

基金委系统开启,申请人在线撰写、修改并提交申请书

2022年2月23日-2022年3月3日

东华大学基金集中接收工作启动,二级部门进行形式审查。需要退回修改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退回。

2022年3月4日

基金系统关闭,科研秘书以部门为单位,递送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至科研院347室

    基金委所有项目均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系统在最后申报期间往往会出现卡顿,为了不影响老师本人项目申报,请各位老师注意时间节点,按照上述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准备申报材料,逾期递交的申报材料科研院均不予受理

    2. 202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3. 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一定要在集中申报期提交的,请务必直接联系科研院说明。

   (二)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2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1)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在1月31日之前,向科研院申请开户(Email到科研院,内容包括:姓名,证件号码(与姓名一致),职称,学院,Email,角色(教师/博士后)),开户信息会通过基金委管理系统转发到您Email;(2)已有系统账号的,无需重新开通,使用原有账号即可;(3)已有系统账号但忘记用户名或密码,使用“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即可通过自行发送激活邮件找回用户名和密码。为顺利申请,请申请人提前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填写个人信息时,“所在院系所”必须准确填写/选择二级单位(学院)名称。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2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 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4.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骏、刘占莲
      电话: 67792057、67792137
      邮箱:zxkyc@dhu.edu.cn
      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47-349、343-345

   (四)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isisn.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 http://output.nsfc.gov.cn/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指南》拟于2022年1月中旬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合作研究协议书.doc科研诚信须知.docx